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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处理工作主要的工作制度有:《四川省外商投诉处理规定》、《四川省台商投诉处理规定》、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外商(台商)投诉中心工作规则》、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关于受理重大、疑难投诉的规定》等。投诉中心的主要工作方式。
一是直接调查处理,即由中心办公室直接进行调查、协调。
二是交转有关部门和市、州调查处理。
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。
四是检查督促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。
五是帮助外商通过诉讼、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投资纠纷(主要针对不能协调和解的投诉纠纷)。
六是解答外来投资者的咨询。
投诉中心成立后,中心办公室认真履行省政府赋予的这项新职能,全体同志尽职尽责,处理投诉始终坚持“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”。
十多年来共接到各类投诉615件,按规定受理承办投诉410件。接待外商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。通过投诉中心的协调,共帮助外商直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人民币近2.5亿元,投诉协调处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果,得到了中央、省委、 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外商的赞扬。
百事可乐、肯德基、台湾统一食品等外商企业专程到投诉中心赠送锦旗或者发传真,赞扬投诉中心“寻求真理,主持公 道”、“保驾护航,服务外商” 。
周永康、王怀臣、黄小祥等领导对投诉中心的工作都先后批示,予以肯定。省委副书记、省长蒋巨峰专门就外商投诉工作 批示:“这是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,作用和意义不可低 估。对中心能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要充分肯定,给予表彰。……”
2005年,省编办确定的投诉中心工作 职责为:
1、指导、监督全省境外、省外来川投资企业 投诉工作;
2、受理境外、省外来川投资企业投诉事项, 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;
3、帮助境外、省外来川投资企业通过仲裁、 诉讼、复议、申诉等法律程序,维护合法 权益;
4、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、分析境外、省外来 川投资企业投诉中反映出来的新情况、新 问题,向省委、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投 诉工作的情况和发现的重大问题;
5、为境外、省外来川投资者提供法律、政策 咨询服务;
6、会同有关部门对损害四川对外开放形象, 破坏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, 并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报省政 府;
7、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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